入籍和公民身份
入籍是美国梦™ 的精髓。 Yakzan 律师是 入籍律师 谁努力帮助您实现成为美国公民的目标。 他还代表客户在 N-400 请愿书 以及在 N-336 上诉 当他们的申请被拒绝时。
律师艾哈迈德·亚克赞(Ahmad Yakzan)是 AV卓越 由 Martindale 评定的律师。 在圣彼得堡为您的移民需求寻找当地律师时,请聘请一位拥有良好成功记录的优秀律师,例如 Ahmad Yakzan 律师。 他的 AVVO 评分为 10.0,并被选为 超级律师 2017 年、2018 年、2019 年和 2020 年的新星。
以就业为基础的移民签证
INA 允许基于就业的 移民签证. 这些签证的资格取决于此人的背景、教育、工作经历和工作类型。 五个类别允许这样的分类。 其中一些类别需要劳工部的劳工证明,有些则不需要。
第一优先就业类别 (EB-1)
根据 INA §203(b)(1)
第二优先 (EB-2) INA §203(b)(2)
此优先类别适用于具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移民。 高级学位必须高于学士学位,并且可以获得学士学位和工作经验。 受益人将担任的职位必须具有高级学位,并且该人必须具备所定义的资格 在 INA §101(a)(32) 中。
国家利益豁免适用于为美国致富的人。 工作在附表 A 上的人不必测试劳动力市场,并且在 I-485 裁决时没有工作机会。
学士学位加五年工作经验:
根据 8 CFR §204.5(k)(3)(i)(B),具有五年渐进经验的学士学位相当于硕士学位。 国会意图表明具有这种组合的人具有相当于高级学位。
USCIS 的政策是 BA 不能通过经验和教育的结合来满足,但可以通过教育的结合来满足。 五年渐进的经验,必须涉及更多的专业领域的责任和知识。
国家利益豁免 (NIW):
此豁免可在以下条件下获得 INA §203(B)(2)(B). 雇主或申请人可以签署请愿书,根据 Dhanasar 的事情, 26 I&N 十二月 884 (AAO 2016)。 要获得豁免资格,受益人必须提交 ETA-9089 以及支持豁免索赔的声明。
根据 8 CFR §204.5(k)(4)(ii),豁免仅适用于 EB-2 申请。 在 Dhanasar,在 889 号。 9 日,AAO 发布了新的豁免类别。 根据裁决,申请人必须证明 1) 拟议的努力具有国家重要性和实质性价值; 2) 他或她有能力推进这项工作,以及 3) 美国放弃劳工认证将是有益的。
经验资历
医师可能有资格获得医师国家利益豁免 (PNIW),而国际医学毕业生 (IMG) 则无法进入美国。 但是,不可受理的理由不适用于以下情况:
- 申请人持有外国医学毕业生教委证书,英语能力强,并通过临床技能评估考试。 8 CFR §214.2(h)(viii)(B)
- 国际或国内知名博士
- 不进入美国成为医生,包括教授、进入另一个优先类别的人,或当他或她作为庇护者进入时。
根据 INA §203(b)(2)(B)(ii),如果医生根据工作要约进入美国,则该医生必须获得劳工证明或国家利益豁免。 一些医生可能会在服务不足的地区工作,以克服 J-2 两年的要求。 要获得此福利,医生必须根据 8 CFR §214.2(a)-(c) 显示以下内容:
- 他或她必须在健康短缺地区或为 VA 工作
- 联邦或州机构必须确定就业符合国家利益
- 他或她必须在该地区工作五年才能获得调整身份或移民签证的资格
外国医学毕业生也可以按照 8 CFR §214.2(a)-(c) 中所述的常规劳工认证程序进行申请。
第三优先就业类别 (EB-3) INA §203(b)(3)
此类别包括三种类型的移民:
- 专业人士: 持有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和专业人士
- 技术工人: 对于有全职工作机会且需要至少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移民
- 其他工人
这些移民需要劳工证,因为国家利益豁免不可用,但其中一些职业可能属于附表 A。
第四优先 (EB-4) 特殊移民
根据 INA §203(b)(4)
此类别包括若干移民,包括返回居民、重新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人和宗教工作者。
返回居民是那些没有放弃住所但没有有效 I-551 卡的人。 此类别还包括来自边境的通勤者,他们是居住在加拿大或墨西哥并通勤到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。 居民将提交 DS-117 表格以及所有支持证据,以证明他们没有放弃她的住所。 他们将获得 SB-1 移民签证。
宗教工作者谁:
- 在请愿书之前的两年内一直是具有善意、非营利、宗教目的的宗教教派的成员
- 该人寻求以牧师或宗教工作者的身份进入美国工作至少 35 小时
- 在申请之前,该人已在美国或国外担任牧师或宗教职业至少两年。 这两年不必具有法律地位。 一旦两年期确定并且 I-360 获得批准,如果此人失去身份的时间少于 180 天,则可以进行调整。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,两年中的一些休息时间是允许的:
- 申请人仍受雇于宗教教派
- 休息时间不超过两年
- 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的宗教教育
- 申请人仍然是该教派的成员。 就业必须是全职或连续的。 为了满足两年的要求,该人应该得到补偿。
特殊移民少年 (SIJ):
这是州依赖法和美国移民法的混合体。 此类分类的要求如下:
- 孩子在提交 I-21 时必须未满 360 岁
- 在他 18 岁之前已被州法院宣布为受抚养人
- 与他或她的父母之一团聚不是一个可行的选择
- 为了他或她的最大利益,不返回父母的国籍国